消防检测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定
为加强和规范宾馆饭店的消防安全管理,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,切实提高宾馆饭店的自防自救能力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,制定本规定。宾馆饭店在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的同时,要严格执行本规定的要求。
一、消防检测强化消防行政许可审批手续。宾馆饭店所在建筑应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、消防检测验收或备案抽查。宾馆饭店在投入使用、营业前必须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,方可投入使用、营业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加强与工商、旅游等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、信息沟通,开展联合执法。旅游部门应将宾馆饭店消防安全条件作为评定星级的主要内容。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宾馆饭店,工商部门应依法予以取缔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将宾馆饭店“三会一标”建设情况纳入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内容,同时应鼓励、引导其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。
二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。宾馆饭店应切实履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十六条、第十七条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,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,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,确定各级、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。宾馆饭店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,对单位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。同时在管理层任命一名成员为消防安全管理人,明确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和专、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,逐级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,明确各类员工消防安全职责,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、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以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。两个以上产权单位管理或两个以上经营者的,应当成立消防管理组织,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,对共用的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。
三、坚持日常管理六项制度。消防检测宾馆饭店应重点落实“每日巡查、每周例会、每月总结、每季度培训、每半年演练、每年考评”六项制度。要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制度,分楼层或区域进行巡查,确定巡查的具体人员、内容、部位,并详细填写巡查记录。要坚持每周例会制度,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应每周召开一次例会,通报消防工作情况,部署工作任务,研究解决本周防火巡查中发现的问题。要坚持每月总结制度,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组织召开一次,总结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,研究解决消防工作资金投入。要坚持每季度消防培训制度,对所有员工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,使其熟练掌握初起火灾扑救、人员疏散和查改火灾隐患的技能。要坚持每半年演练制度,应结合本单位实际,消防检测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,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。要坚持每年考评制度,考评结果应当作为人员聘用、晋升和奖惩的依据。